公告日期:2006-07-25
股票简称:G 华发 股票代码:6003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1、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和原深圳市值配售的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2、凡原深圳市值配售的股东优先认购时,获配的转债将登记入上证所证券账户卡,因此,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2006年7月27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上证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3、深圳市值配售股东在填写网下优先配售表时,务必准确填写各项信息,特别是在上证所开立的证券帐户号码,因表格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配售不成功的责任,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要提示
1、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发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发转债")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4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每10张为1手,本次发行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1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1000元。
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额优先向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6日(T-1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发股份"的股东按比例配售。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华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所持华发股份的股份数乘以1.65元后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和原深圳市值配售的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无限售条件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认购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代码为"704325",配售名称为"华发配债"。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采取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代码为"733325",申购名称为"华发发债"。
4、原股东除可以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加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的华发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6、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中有关发行方式、配售/发售办法、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次数限制等具体规定。
7、本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对投资者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仔细阅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6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华发股份网站http://www.cnhuafas.cn网址查询。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华发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华发股份 指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指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登记日(T-1日) 指 即2006年7月26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配售日、申购日(T日) 指 即2006年7月27日,指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及网下优先配售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承销团 指 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可转债、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发转债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4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 指 华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获得流通权但设置了限售条件的华发股份的股东
原深圳市值配售的股东 指 根据证监会发布《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发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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