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5-01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本次债券”)。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上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期(含 7 年),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七)登记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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