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周祎女士,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现任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监事。2012年,被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妇女联合会聘为潍坊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律师。2016年当选潍坊市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法律界别副秘书长。2018年4月当选潍坊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推进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12月当选山东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外事委员会委员。2019年4月当选为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2021年当选潍坊市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22年当选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为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任职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一次,本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虽未召开会议,但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期关注公司人才情况,对公司新一届的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出了有关审查意见。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四、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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