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永证专字(2025)第 310115 号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
学”)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
为:永证审字(2025)第 310115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亚星化学编制了后附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亚星化学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亚星化学编制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的理解亚星化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亚星化学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家龙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茜茜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4 年 占用累计 占用资金 2024 年度 2024 年期 占用形成
用 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核算的会 期初占用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原因 占用性质
系 计科目 资金余额 (不含利 (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息)
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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