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10-16
股票代码:600284 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12-044
债券代码:122097 债券简称:11浦路桥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发行的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开始支付 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3 日期间利息。根据《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1 浦路桥
3. 债券代码:122097
4. 债券期限:5 年,附发行人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5. 发行规模:人民币 7 亿元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6.90%
7.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2012 年跟踪评级维持不变
8.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90%。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69
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12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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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息日:2012 年 10 月 24 日
3. 付息日:2012 年 10 月 24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2 年 10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本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
帐日 2 个工作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网点领取相应的债券利息。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
利息额的2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未履行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
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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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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