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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22:50:00 股吧网页版
五年波折后浦东建设子公司一诉讼落幕:第三人已支付2.25亿元补偿款,无碍公司利润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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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12月12日晚间,浦东建设(600284)发布案件进展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涉及的一起重大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已获最终执行。依照上海市高院作出的重审判决,由浦发集团向上海亚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龙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25亿元,近日该款项已支付,此案生效判决至此已履行完毕,对浦东建设及其子公司的业绩未产生影响。

  案件历时五年,历经波折终落定

  公告显示,该案系由亚龙公司与浦东建设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等多方,就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E8E10单元相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开发引发的纠纷。

  该诉讼的核心标的是位于上海浦东黄浦江沿岸核心区域的E8E10单元E23-4、E24-1、E19-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涉及标的重大。

  此案诉讼过程曲折漫长,自2020年3月首次披露以来,历时近五年半。案件先后经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双方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等复杂程序。

  最终,上海市高院于2025年11月作出重审判决。根据判决,法院支持解除原告亚龙公司、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与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合资合作开发合同法律关系,并判令浦发集团向亚龙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25亿元,同时驳回了原告对浦建集团等其他被告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

  判决已履行,上市公司声明无损益影响

  本次进展公告的核心内容是,被告方浦发集团近日已根据生效判决,向原告亚龙公司全额支付了2.25亿元补偿款。浦东建设在公告中明确强调,随着本次判决履行完毕,该诉讼案件已告终结。

  公司同时做出重要说明:由于支付补偿款的主体是本案第三人浦发集团,而非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浦建集团,因此本次诉讼结果的履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偿债能力等没有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这澄清了市场对于该案可能拖累公司业绩的潜在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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