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发展”、“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城建发展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9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 2014 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8 元。截至 2014 年
8月1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9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9,2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 3,820,800,000.00 元。
截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14A8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892,485,126.00
元,其中:201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879,548,325.03 元,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04,300,449.62 元,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98,351.35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 44,530,200.00 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7,208,500.00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365,100.00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 12,365,100.00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969,100.00 元,2023 年度未使
用募集资金,2024 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24 年 3 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10,956,093.04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3 年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以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兴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 家项目实施主体”)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与中信建投证券、专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
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20%的,3 家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2014 年 8 月 14 日,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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