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5-06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 4 名及独立
董事 3 名,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结果,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宋志刚
非独立董事:蒋毅、王生、张龙
独立董事:傅代国、李明茂、王伦刚
上述董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职务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宋志刚 傅代国 李明茂 王伦刚
李明茂 李明茂 傅代国 傅代国
王伦刚 王伦刚 王伦刚 李明茂
委员
王生 宋志刚 宋志刚 宋志刚
张龙 蒋毅 王生 张龙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傅代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二、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总经理:王生
董事会秘书:张龙
副总经理:张龙、王锡源
财务总监:席丽娟
证券事务代表:晏玲玲、唐梦颖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晏玲玲女士、唐梦颖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任职培训证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永安路 88 号
2、电话:0553-5847323、0553-5847423
3、传真:0553-5847323
4、电子信箱:ir@ahxinke.cn
三、公司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原独立董事汪献忠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 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汪献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献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汪献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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