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范其勇:工商管理硕士,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工商管理在职博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土地估价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矿业权评估师等执业资格。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全国高端税务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审计经理、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贵阳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法人代表)、贵州通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民革贵州省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贵阳市云岩区工商联常委、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咨询专家、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航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广:曾任北京矿务局工人、北京热力公司工人、北京畜牧机械公司干部、重庆龙华畜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国沙加集团驻中国首席代表、天津幸广畜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 年 11月至今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于宗振:2012 年至今任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副高级经理。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三位委员均参加
了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了 3 次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沟通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审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分别就公司提交审计前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在本次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继续聘请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支付利安达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12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利安达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底稿,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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