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遭贵州证监局责令改正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丁宁)4月21日晚间,赤天化(600227)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赤天化存在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不合理,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审慎,无法充分反映长账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的问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林洪,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丁林洪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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