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5:40:46 股吧网页版
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三、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1、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并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42、议案二: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6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
附表”并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63、议案三: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 PT.BintanAluminaIndonesia 与齐力
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84、议案四: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9
5、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1
6、议案六:关于 2025 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 12
7、议案七: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各股东请将证明文件放于会议桌上,便于现场见证律师查验,并将相关证明文件随同表决票一同提交。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在股东会召开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其他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遵循公司会议规定,由公司统一安排,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发言询问,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本次股东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大会由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现场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八、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4、会议出席者:

2025 年 11 月 1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