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5-1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红利派发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4月13日召开的上海贝 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1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4344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 含税,扣除税后,实际每10股派人民币1.33元 。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5日
除息日:2001年5月16日
三、红利派发对象
2001年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上海贝岭”全体股东。
四、红利派发时间
本次红利发放日为:2001年5月23日
五、红利发放实施方法:
国家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 再行派发。法人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事项
咨询地点:
上海市宜山路810号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4850700-157
传真:021-6485442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8日
更 正 公 告
公司2001年5月9日红利派发公告中:“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扣除税后,实际每股派人民币1.33元)。”有误,应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扣除税后,实际每10股派人民币1.33元)。”特此更正。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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