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 太重 公告编号:2026-0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6 月 12 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
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向明”)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收购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范巷民先生分别持有太重向明共计 16%的股权,公司合计收购太重向明 67%股权,交易价格共计 299,515,79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太原重工关于收购太重集团
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同日,公司与太重集团、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及范巷民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
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推进过程中,因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宁波艾克赛勒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克赛勒公司”),且宁波艾克赛勒公司与范巷民收款银行账户发生变更。为保障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顺利实施,有效防范后续支付风险与权属登记障碍,太原重工分别与太重集团、宁波艾克赛勒公司和范巷民重新签署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宁波艾克赛勒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范巷民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除宁波艾克赛勒公司名称与收款银
行账户、范巷民收款银行账户发生变更外其他协议内容无变化。
二、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1%,即向太重集团支付人民币 116,274,714 元,向宁波艾克赛勒公司支付人民币 29,638,653 元,向范巷民支付人民币 6,839,689 元;股份交割日后一个月内,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49%,即向太重集团支付人民币 111,714,921 元,向宁波艾克赛勒公司支付人民币 28,476,352 元,向范巷民支付人民币 6,571,46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太重集团支付人民币116,274,714 元,向宁波艾克赛勒公司支付人民币 29,638,653 元,向范巷民支付人民币 6,839,689 元。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支付上述股份转让价款后,太重向明应完成股份过户变更登记,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股份交割日。太重向明已于近日完成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股份交割日起,公司作为标的股份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后续,公司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交割日后一个月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49%,即向太重集团支付人民币 111,714,921 元,向宁波艾克赛勒公司支付人民币 28,476,352 元,向范巷民支付人民币 6,571,466 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