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
证监处罚字〔2025〕3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
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
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169 太原重工 A 股 停牌 2025/11/3 全天 2025/11/3 2025/11/4
停牌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3 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5 年 11 月 4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太重。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A 股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 太重”;
2.证券代码仍为“600169”;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11 月 4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
的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9.8.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停牌 1 天,2025 年 11 月 4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所涉及项目 2021 年已完工,相关项目资产 2024 年已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公司将结合《事先告知书》内容,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4.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披露《太原重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4),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增
持计划,将持续做好增持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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