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姚小民先生、赵保东先生、吴培国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姚小民先生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上由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再次沟通,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3.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
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
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制订的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对 2024 年年报审计中需要关注的重大及重要事项与审计师进行沟通。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利安达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年度审计结束后,利安达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为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阅,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未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各季度会计报表。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运行,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