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19.2 万股,回购价格为 1.38 元/股;因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 2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96.167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回购 185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1,125.954 万股,回购价格为 1.38 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 36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270.213 万股,回购价格为 1.23
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415.367 万股,回购价款1,912.67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361,256,840 股减少至 3,347,103,17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3,361,256,840 元减少至 3,347,103,170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 229 号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
2.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工作日 8:30-17:00
3.联系人: 证券部
4.联系电话:0351-6361155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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