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701,119.53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1,923,790.79 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 86,923,816.80 元,未分配利润为 339,517,890.95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议同意《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议由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
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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