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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
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七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解聘。
第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解聘,由总经理提出,经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核查,
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和辞退;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审批和实施单一项目投资 500 万元以内的对外投资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提出投资方案,由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
(十一)对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内的单项对内投资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
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提出投资方案,由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
上述对内投资系指:购买或处置资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新建生产设施、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十二)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规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三)决定 100 万元以内的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 500 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单一项目在 100 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与财务负责人实行联签制;
(十五)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六)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七)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全面负责分管的各项工作;
(三)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相应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的变更等事项须事先与总经理沟通,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分管部门业务单元的相关事项;
(五)日常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提出相关建议;
(六)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
(七)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主要职权:
(一)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主管公司的财务及资产、成本、投资评价工作;
(二)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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