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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规范
公司的会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
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在会计核算上实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
统一核算方法,统一财务报告格式。
第四条 财务管理部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护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落实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为公司决策者及其他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及会计信息。
第五条 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财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
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二章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六条 会计政策是公司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规则,是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
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0%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的 15%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资产总额的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15%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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