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130 证券简称:波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 6000 万元(含),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5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无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29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 年 4 月 9 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立华先生
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50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333万股~2,66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78%~3.5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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