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其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甲醇和尿素品种继续通过期货工具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促进自身长期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该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相关风险进行了分析,并采取了控制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认为公司应根据经营需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并确保有效防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罗焕塔、吴昊旻、罗薇
202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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