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间,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整改复查意见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经复查确认公司江阴工厂已完成相关操作规程修订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工厂将于近日恢复生产。此前,该工厂因10月20日发生黄磷罐车作业违规导致少量黄磷溢出引发火灾,被责令暂时停产整改。公告表示,本次临时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且江阴工厂库存充足,后续订单可由子公司承接以保障供货稳定。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江阴工厂暂时停产。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由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了现场处理措施的决定,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复查当日,你单位已对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已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公司自收到上述《整改复查意见书》后已积极有序安排江阴工厂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江阴工厂将于近日恢复生产,复产时间不再另行公告。
本次江阴工厂暂时停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具体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此前,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0月2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澄星股份江阴工厂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该工厂进行黄磷罐车罐箱内黄磷熔化作业时,现场操作人员(为第三方物流公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黄磷少量溢出,引发火灾。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处理决定,责令江阴工厂暂时停产,整改时限为2025年11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除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澄星股份称,本次公司江阴工厂黄磷自燃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排查排除生产安全隐患,争取尽早恢复正常生产,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与培训,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对公司的影响方面,澄星股份表示,江阴工厂现有磷酸和磷酸盐库存充足,不影响后续订单发货。如出现订单交付紧张情况,磷酸的生产销售订单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承接,钦州工厂具备磷酸充足产能及相关资质认证,可保障磷酸供货稳定。
业绩方面,由于产品涨价,澄星股份今年前三季度扭亏。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6亿元,同比增长9.12%;归母净利润2791.8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财报显示,业绩回暖主要得益于黄磷及磷酸盐产品价格企稳、原料端成本回落,叠加内部精益生产、供应链优化,产品毛利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