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查、核实、评价、监督和建议。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及各类专项审计。
第四条 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章 术语
第五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进行的一项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强化公司风险管理、增进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有效性,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四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应当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既要体现重要性原则,又要体现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的审计部隶属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遵守国家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并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长
(一)审批公司内部审计意见和决定;
(二)就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三)任命审计部负责人。
第九条 审计部
(一)起草并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进行经济效益审计,评价企业经营成果、投资效益及财务状况;
(六)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评价;
(七)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八)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审批、招投标及竣工决算等环节进行专项审计,并配合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九)对公司及各子公司有关重大经营方针、资金调配方案、经济合同等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必要时对其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专项审计;对项目拓展过程进行监督,对已拓展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审计,形成书面文件;
(十一)积极配合社会审计和税务检查工作,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络;
(十二)组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协调推进审计成果运用;
(十三)依照子公司的章程对子公司行使监事或监事会的职责;
(十四)完成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及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在对公司及其各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时,应严格遵循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审计部的权力。
第十二条 审计部依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所制订的相关规定,其主要权限有: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相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参加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加审定计划、合同(协议)、概(预)算等重大经济事项和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法。
(四)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勘察。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六)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有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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