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
之核查意见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4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评估师”)、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或“评估师”)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对重组报告书的引用 宋体
目录
问题二: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3
问题三:关于收益法评估...... 73
问题四:关于其他评估事项......148
问题二: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交易包括 8 个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交易作价 716,653.71 万元,评估增值率 31.60%;(2)本次交易市净率 2.09(不含永续债)/1.51(含永续债),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3)标的资产中,福新清远和贵港公司下属南宁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4)资产基础法评估下,标的资产流动资产评估值与账面价值基本一致,评估增值主要来自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不同标的资产下各类资产增值比例存在一定差异。
请公司披露:(1)永续债对市净率计算的影响,标的资产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和交易案例的合理性,与评估增值率的匹配关系及是否准确;(2)福新清远、南宁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的原因,是否存在经营性贬值风险,未来盈利预期及依据;(3)结合账龄(库龄)、对手方情况等,具体分析标的资产流动资产的可变现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非流动性资产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分析不同标的资产各类资产增值比例不同的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对账面价值、净资产与评估值情况,评估增值的主要来源;(4)在资产基础法估值与收益法估值相近的情况下,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永续债对市净率计算的影响,标的资产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和交易案例的合理性,与评估增值率的匹配关系及是否准确
标的资产含永续债市净率处于可比上市公司和交易案例区间内,略高于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平均值,主要原因系江苏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进而导致市净率较高,使得标的公司整体市净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平均值。
(一)永续债对市净率计算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含永续债 480,000.00 万元,占 8
家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含永续债)的 52.17%。永续债对市净率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倍
项目 金额
8 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对应评估值合计(A) 1,371,548.70
减去:永续债 480,000.00
8 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对应评估值(不含永续债)(B) 891,548.70
8 家标的公司归母净资产合计(C) 920,065.64
减去:永续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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