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远海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 号)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4,444,444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94.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489,715.5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79,510,279.32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出具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5BJAA13B0495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投资建造 6 艘 VLCC 574,800.00 459,840.00
2 投资建造 2 艘 LNG 运输船 343,341.86 274,673.49
3 投资建造 3 艘阿芙拉型原油轮 173,700.00 63,437.54
合计 1,091,841.86 797,951.03
注 1:上述项目中投资建造 2 艘 LNG 运输船船价金额为 47,76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43,341.86 万元(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 2025 年 1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 美元=7.1889 元人民币);
注 2:投资总额指合同船价;
注 3: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9,696,056.00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69,696,056.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已用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金
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额
1 投资建造 6 艘 VLCC 459,840.00 - -
2 投资建造 2 艘 LNG 运输船 274,67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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