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光租六艘 VLCC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远海能全资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公司”)光租六艘 VLCC 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中远海能全资子公司寰宇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境外子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划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海发”)或中远海发指定的其他子公司(作为出租人)签署光租合同,拟采用经营性光租形式租入六艘超大型油轮(VLCC)(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租期自交付日起计算最长为 240 个月±90 天。
六艘 VLCC 的租金结构采用三艘船舶“固定光租租金”与三艘船舶“保底+分成租金”结合的模式。具体租金安排如下:
1、六艘船舶的平均固定日租金为人民币 134,871 元/艘(不含税);
2、三艘船舶按“保底+分成租金”计算的租金中,分成部分(即浮动租金)与波罗的海交易所(以下简称“波交所”)公布的中东至中国航线(TD3C)TCE挂钩,若 TD3C-TCE 低于双方约定的基准,则日租金为保底日租金;若 TD3C-
TCE 高于双方约定的基准,超出部分按照 50:50 分成。分成租金按日进行计算,如遇节假日按上一个工作日 TD3C-TCE 取值。
(注:根据 TD3C-TCE 自 2017 年以来的实际表现及公司对未来 20 年的市
场预期,三艘船舶合计年分成租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31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1、落实公司运力发展规划,巩固市场领先地位
为服务国家能源运输安全战略,落实油轮船队发展规划,公司坚持以自主建造和长期租入相结合的方式稳步调整 VLCC 船舶运力结构,增强 VLCC 运力自主可控能力,有助于公司保持在油轮运输板块的运力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能源供应链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2、创新产融合作模式,优化资金结构与现金流管理
本次交易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内部产融合作的重要举措,采用经营性光租方式,将有效控制船舶投资节奏、均衡大额资本开支进度。该安排以长期、稳定的租金支出替代一次性购船投入,将有助于优化公司现金流结构、增强财务弹性,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3、构建均衡租金机制,增强船舶经营韧性
本次交易采用三艘“固定光租租金”与三艘“保底+分成租金”相结合的租金模式,既可在市场上行周期中获取收益空间,亦可在市场下行阶段控制租金成本,平抑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项目整体经营稳健性与收益可预测性。
4、落实船舶管理自主战略,构建绿色智能竞争力
本次租入的 VLCC 船舶具备绿色、节能、智能及 LNG/甲醇燃料 READY 等
先进技术特征,有助于公司提升船队长期运营效率与市场应变能力。同时,对经营性光租船舶按照公司船舶管理体系进行管理,使之符合油轮安全管理的高标准与严要求,将增强公司对整个油轮船队船舶管理的自主可控性,助推船舶管理综合能力提升。
此外,本次经营性光租船舶项目采用了询价、比价和谈判等环节。对于涉及的船价、交船期及租金等核心商业条款,均经交易双方参考新造船市场价格、船舶规格、交付时间及同期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公平协商确定。相关租赁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市场条件,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中远海运发展长期租赁 6艘 VLCC 新造船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周崇沂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寰宇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境外子公司(作为承租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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