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5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十三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收购大连投资持有的上海液化气 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海能”)作为受让方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持有的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液化气”)100%股权,以实现 LPG 运输业务统一经营与发展。具体包括:
1. 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由大连海能按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
后的股权评估价格购买上海液化气 100%股权。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标的股权的过渡期损益,由大连海能享有或承担。
2. 大连海能将以 40%的自有资金和 60%的外部融资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约
人民币 5.98 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大连海能增资约人民币 2.392 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周崇沂女士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收购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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