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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8:44:03 股吧网页版
中远海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远海能收购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进能源化工品和氢基绿色能源供应链业务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中远海能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能”)计划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投资”)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约人民币 59,828.95 万元收购大连投资持有的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液化气”)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及拟交易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标的 净资产账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收购股权 交易价格
面值 比例

上海液化气 52,179.92 59,828.95 7,649.03 14.66% 100% 59,828.95

注:上述评估结果出自评估机构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海液化气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5】第 2254 号),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准。

大连海能将以 40%的自有资金和 60%的外部融资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约人民币 5.98 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大连海能增资约人民币 2.392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1、落实国企改革号召,深化能源供应链整合

2024 年,中远海能以“收购+托管”方式整合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股权及资产。其中,根据《委托管理协议》,中远海运集团下属的大连投资已委托由中远海能进行管理。

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将中远海运集团内优质资产进一步向上市公司集聚。

2、实现液化石油气(LPG)业务统一经营与发展,增强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拟将上海液化气(主营业务为 LPG 运输)纳入上市公司主体范围,由大连海能(公司旗下从事 LPG 等化工品运输和氢基绿色能源综合物流业务的专业公司)实行统一运营与管理,有助于形成规模效应,增强上市主体在 LPG 业务板块的市场竞争力。

3、减少关联交易与潜在同业竞争,提升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将中远海运集团内已投产的、公司正在托管的 LPG 运输核心资产正式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有效排除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与透明度。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 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收购大连投资持有的上海液化气 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周崇沂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大连海能(作为受让方)拟与大连投资(作为转让方)就收购大连投资持有的上海液化气 100%股权(作为标的股权)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协议将在交易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同的、未履行过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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