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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7:36:21 股吧网页版
中远海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200085, China

电话/Tel:(+86)(21)52341668 传真/Fax: (+86)(21)5243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释 义......2
第一节 正文 ......4
一、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4
二、本次发行及认购的批准和授权......5
三、本次认购的基本情况......6
四、本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7
五、结论意见......8
第二节 签署页 ......9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专项核查意见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象发行 股股票

本次认购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专项核查意见签署页
“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曾用名为上海海兴
发行人/公司/中远海能 指 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曾用简称为“海兴轮船”)、中海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曾用简称为“中海发展”)

中远海运集团/间接控股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认购对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认
本专项核查意见 指 购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免
于发出要约事宜之专项核查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指 (一)》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修订稿)》的统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发行法律意见书 指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
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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