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包含子公司
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 1994 年 5 月 3 日,原名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海发展”)。中海发展的前身为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轮船”),由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于 1994 年 5 月重组而成,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确定的第二批境外上市试点企业。1994 年 6 月 18 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
(94)13 号文批准,海兴轮船于 1994 年 11 月 1 日公开发行 108,000 万股 H 股,并
于 1994 年 11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997 年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
中海发展全部股份转让给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7 年度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1997 年 12 月,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于 2016 年上半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由原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两大集团
能源运输板块重组而成,成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油品、液化天然气
等能源运输的专业化公司。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名称由“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中海发展”变更为“中远海能”。
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H 股股票,已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12734C,
注册资本 4,770,776,395.00 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 188 号 A-1015 室,法定代表人任永强。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
本集团所处行业:水上运输业。主要从事油轮运输、LNG 运输、LPG 运输及化学
品运输,通过本公司以及下属境内外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能源”)、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香港”)、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石油”)等从事油轮运输;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LNG”)和持有 50%股权的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LNG”)从事 LNG 运输、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供应链”)从事 LPG运输;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能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化运”)及上海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化运”)从事化学品运输。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和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
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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