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紫金港Pagoda君亭酒店多功能厅1(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宣路18号西投绿城浙谷深蓝中心3幢2楼)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出席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议案;
(四)现场投票表决及统计表决结果;
(五)股东发言提问;
(六)宣读股东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服务期限均为三年,有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财务管理服务等业务,协议有效期内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 400 亿元、日均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500 亿元;根据《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直接租赁服务、售后回租服务、保理服务等融资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5-040)。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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