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浙能电力《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股东大会 股东会(章程中所有涉及股东大会事项均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 半数以上 过半数(参考证监会章程指引,将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不
再逐一对比)
3 监事、监事会 参考证监会章程指引,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再逐一对比
4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统一调整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调
整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不再逐一对比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范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6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
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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