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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6:11:46 股吧网页版
浙能电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并且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通过沟通函就以前年度审计中的重要事项及时与前任会计师沟通,就 2024 年期初余额与公司及前任注册会计师达成一致。立信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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