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签署日: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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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股东权益为8,837,721.87
万元人民币;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59,431.00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2017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6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拟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及上市交易,具体安排见发行公告。
本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
发行人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1-6月
财务数据摘自发行人2017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中,因2015年度
发行人完成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将2015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以及比较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故2014年度财务数据摘引
自2015年度报告重述后的2014年财务数据。由于2017年1-6月发行人完成同
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2017年半年度报告已将2016
年末财务数据重述,为便于进行财务比较,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沿用公司2016
年年报中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1-2-2
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期债券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条件。
六、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极小,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可能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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