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20:40:45 股吧网页版
华能国际: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公司
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对
公司、股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证券融资部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对该等事项进行审议,以保
障公司股东对该等事项的决策权。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对于

与所决议事项有关的、无法在股东会的会议上立即作出决定的具
体相关事项,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作出
决定。但股东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如所授权的事项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
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如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授权的内容应明确、具
体。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
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 股东会的程序

第一节 提案的提出人

第七条 股东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

第八条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应负责
提出议案。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负责提出提案。

第十条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含 10%)
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股东应负责提出提案。

第十一条 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含 1%)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
权范围的除外。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
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第二节 提案的征集与审核

第十二条 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