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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09:47: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董秘领导好!根据公司最新修改的章程和公司法,持有公司总股份10.07亿股的1%的中小股东也就是持有1000万股就拥有股东大会的提案权对吗?另外我看最近的股东大会决议投票表决需5%以下少数股东2/3通过,同意的表决股数才1300多万股,如果别有用心坏人和外资掌控了5%以下少数股东2/3表决权是不是就可以左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与否?如果这样公司如何应对?
中国国贸:
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6-01-2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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