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显示中国国贸拥有北京核心90万平方豪宅旺铺,其中三期55万平公司拥有独立产权,一二期土地属于大股东公司采用租赁和共同建设方式,请问一二期是因为建设时期早而当时的国家土地政策还不完善形成的土地与房产所有权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吗?后续2038年一期土地租赁期到期后地面建筑该怎么处置?如果是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计划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谢谢!
中国国贸:
国贸一期、二期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国家有关政策尚不明朗。该问题是共性问题,相信将来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国贸一期、二期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国家有关政策尚不明朗。该问题是共性问题,相信将来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6-01-22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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