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400236 证券简称:中银 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将废止。(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 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股份。 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 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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