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 1-9 月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5,879,090.23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61,438,837.35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41,436,897.55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1,436,897.55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要求,公司计划以现有总股本 10,452.3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26.175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未来资本开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本次现金分红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该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已履行相应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该事项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有效授权,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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