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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20:30:01 股吧网页版
6-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至 2023 年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原中仑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设立时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经历次增
资和股权变更,截至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3,900 万元。

2021 年 6 月,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67,245.78 万元
折合股本 13,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MA3293HD6D,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000 万元,本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 268-1 号。法定代表人杨清金。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功能性膜材、高性能聚酰胺材料、生物基可降解膜材、新能源膜材的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决议批准
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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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金额≥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金额≥1,000 万元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重要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1,000 万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预算数≥1,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金额≥1,000 万元

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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