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46 元/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140.29 万股至 280.5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2%至 0.45%。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2、承诺贷款额度: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3 年。
4、贷款用途:回购已发行上市股票。
5、贷款承诺函自中信银行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中信银
行公章之日(即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 2027 年 1 月 13 日。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以本次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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