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雷正明)
各位股东及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雷正明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上年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雷正明,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80 年 12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第四机
械工业部第七零四厂计量处、检验处、机动处副处长,规划处、科技处处长、办
公室主任,1999 年 1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陕西海纳广播通迅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兼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西安宏泰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
会秘书长,2023 年 7 月至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名誉秘书长、
高级顾问,2014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9 年 10 月
至 2024 年 10 月任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1 年 9 月至今任河南光
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德福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人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内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8 8 0 0 否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14 次,共审议 24 项议案,
没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2024 年度工作中,本人将审计监督作为核心职责,通过系统化沟通与全程监督机制保障履职成效。全年与公司审计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定期了解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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