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王建平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上年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建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宁乡县中国人民银行储蓄会计、湖南省沅江市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沅江支行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会计处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党委委员、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中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 年 9月至今任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601028)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000863)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德福科技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人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内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8 8 0 0 否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共审议 33 项议案,
没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将审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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