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建康)
本人作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建康,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1986年6月至2010年2月任职于南京审计大学,2010年3月至今任职于江南大学商学院。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列席参会;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审议出席的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细致地审核相关资料和各项议案,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2024 年 11 月 5 日 审议《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审议通过
委员会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2024 年 4 月 3 日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审议通过
与考核委员会 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2024 年 1 月 8 日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审议通过
委员会 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按时出席,无缺席情况,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昌电驱动(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讨论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上,要求公司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公平性,避免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参与会议,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内控规范体系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实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间的沟通交流,始终将公司经营动态以及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以最及时、高效的方式传达给独立董事。在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筹备阶段,公司均严格依照时间节点,发送完备的会议材料,针对独立董事提出的任何疑问,进行细致、专业的解答,为独立董事顺利履行职责创造了坚实的条件,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在定期报告编制阶段,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对财务数据和业务信息进行细致审核,避免出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例如,在审核年度报告时,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进展、财务指标变动原因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使投资者能够准确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2、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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