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昌电驱动(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追认及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通过与审计机构沟通、查阅财务资料等方式,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审查,未发现重大财务差错或虚假陈述问题。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能够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需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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