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军)
作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孙军,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大学,本科学历。工作经历如下:2004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长、研究所所长、行政总监、职工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至2025年2月任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2025年3月任苏州金陵共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9月起任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金陵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金陵体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列席参会;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审议出席的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日常会议,并严格恪守职责。基于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对公司审计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着力把控审计流程与质量。同时,积极承担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与准确,促进内外部审计协同共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与监督效能。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出席了三次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昌电驱动(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持续聚焦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对规定信息披露的监督与核查,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在信息披露工作上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通过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透明度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范性,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昌电驱动(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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