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240,1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 155,765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84,335 万
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签署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合同。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健康”)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 9,500 万元、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德尔玛健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8,765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2,0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德尔玛健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8,265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2,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德尔玛健康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S(高保)20260001)
1、甲方(保证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债务人: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8、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500 万元
该最高债权额指最高主债权之融资额度余额(以下简称“融资额度余额”),具有以下含义:
(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融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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