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谢军,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1991
年至 1993 年任职于江西农业大学农经系,担任助教;1996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担任讲师;2003 年至 2014 年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兼任会计系主任;2014 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担任教授及 MPAcc 项目主任;2019 年至今兼任澳门城市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人进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
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客观、严谨、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
姓名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投票情况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大会
次数
谢军 6 6 均投赞成票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履行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工作、董高薪酬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宜,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我们审议了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审查,保障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报告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4-04-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的独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4-07-12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的独 关于拟在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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