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尔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为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司主动管理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同时,根据公司生产营业需要,须进行原材料采购,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 ABS(树脂)、PP(树脂)、铜、锡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涉及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仅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场所只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如:ABS(树脂)、PP(树脂)、铜、锡等。公司仅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三)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4,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执行和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分析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部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衍生品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库存带来的跌值损失,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时市场货源紧张无法快速建库的机会损失。但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可能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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