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并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时,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期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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